以下為2021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法規(guī)政策,持續(xù)更新中。
契稅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契稅?!吨腥A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0年8月11日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0年8月11日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國務院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確了關于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若干計稅依據的具體情形和免稅的具體情形等契稅若干事項執(zhí)行口徑。
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
財政部官網發(fā)布《關于契稅法實施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執(zhí)行?!豆妗访鞔_了城鎮(zhèn)職工按規(guī)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稅等繼續(xù)執(zhí)行的契稅優(yōu)惠政策,并發(fā)布繼續(xù)執(zhí)行的契稅優(yōu)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廢止的契稅優(yōu)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和失效的契稅優(yōu)惠政策文件及條款目錄。
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9月1日起施行?!豆妗访鞔_了契稅納稅申報、稅款核定征收、退稅、先稅后證、信息保密等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規(guī)定,為納稅人和基層稅務人員提供了政策依據與辦事指引。修訂后的((契稅稅源明細表》和契稅信息聯系單同日啟用,《全文廢止和部分條款廢止的契稅文件目錄》所列文件或條款同日廢止。
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確定辦法等事項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確定辦法等事項的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確,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下簡稱兩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是指納稅人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稅收政策規(guī)定計算的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兩稅稅額),加上增值稅免抵稅額,扣除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和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后的金額。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是指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稅收政策規(guī)定,直接減征或免征的兩稅稅額,不包括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退還的兩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豆妗穼σ韵抡鞴苁马椨枰悦鞔_:城建稅計稅依據的確定規(guī)則,增值稅留抵退稅額在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扣除的規(guī)則,對增值稅免抵稅額征收城建稅申報時間的規(guī)定,行政區(qū)劃變更后新稅率適用時間的規(guī)定,城建稅與增值稅和消費稅同征同管的具體規(guī)定等。
商務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推進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便利二手車異地交易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部署要求,加快推行小型非營運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通知》明確,對已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以下簡稱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買賣雙方可以選擇在車輛原登記地或者買方住所進行二手車交易;小型非營運二手車可以在車輛轉入地或轉出地辦理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資料實行電子化網上轉遞。2 021年6月1日起,在部分城市試點推行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qū)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邊預約定價安排適用簡易程序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明確,企業(y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預約定價安排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64號)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單邊預約定價安排,符合要求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簡易程序包括申請評估、協(xié)商簽署和監(jiān)控執(zhí)行3個階段?!豆妗纷?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已經2021年4月21日國務院第132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稐l例》明確指出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fā)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根據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產法》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而制定的。
數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稊祿踩ā芬?guī)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fā)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
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
為規(guī)范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發(fā)行和交易,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貨幣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中國人民銀行修訂了《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實施。
關于印發(fā)《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管理辦法》的通知
央行印發(fā)《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管理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就重大事項一事一報,做到及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錯報,不得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關于公式定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確定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推進稅收征管改革,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現將公式定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確定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布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人民日報、國家稅務總局